文物收藏的分級標準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細則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制定本標準。
文物收藏分為珍貴文物和一般文物。珍貴文物分為一、二、三級。具有特別重要歷史、藝術、科學價值的代表性文物為一級文物;具有重要歷史、藝術、科學價值的是二級文物;具有重要歷史、藝術、科學價值的是三級文物。具有一定歷史、藝術、科學價值的是一般文物。
一、一級文物定級標準
(一)反映中國各個歷史時期的生產(chǎn)關系及其經(jīng)濟制度和政治制度,以及關于社會歷史發(fā)展的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;(2)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反映了歷代生產(chǎn)力的發(fā)展、生產(chǎn)技術的進步和科學發(fā)明的創(chuàng)造;(3)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反映了各民族的社會歷史發(fā)展,促進了民族團結,維護了祖國的統(tǒng)一;(4)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反映了歷代勞動人民抵制剝削、壓迫和名義領袖;(5)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反映了歷代中外關系,在政治、經(jīng)濟、軍事、科技、教育、文化、藝術、宗教、衛(wèi)生、體育等方面相互交流;(6)反映中華民族抵制外國侵略,抗侵略的歷史事件和重要歷史人物的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;(7)反映思想家、政治家、軍事家、科學家、發(fā)明家、教育家、作家、藝術家等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,著名工匠的特別重要的代表性作品;(8)反映各民族生活習俗、文化藝術、工藝美術和宗教信仰的代表性文物;(9)中國古代書籍中具有特別重要價值的代表性善本;(10)反映國際共產(chǎn)主義運動中的重大事件和杰出領導人的革命實踐活動,以及為中國革命做出重大貢獻的國際主義戰(zhàn)士的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;(11)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的重大歷史事件、重大建設成就、重要領導人、烈士、英雄模范有關的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;(13)與中國共產(chǎn)黨和其他現(xiàn)代黨派和團體有關的重大事件,與重要人物、愛國華僑等社會名人有關的特別重要的代表性文物;(14)其他具有特別重要歷史、藝術和科學價值的代表性文物。
二、二級文物評級標準
(1)反映中國各歷史時期生產(chǎn)力、生產(chǎn)關系、經(jīng)濟制度、政治制度、社會歷史發(fā)展的重要文物;(2)反映區(qū)域、民族或時代的重要價值;(3)反映歷史人物、歷史事件或研究歷史問題的重要價值;(4)反映考古文化類型和文化特征,(五)歷史、藝術、科學價值一般但材料珍貴的文物;(六)反映各地區(qū)、各民族的重要民俗文物;
(七)歷代著名藝術家或著名工匠的重要作品;(八)古書中有重要價值的善本;
(九)反映中國近代(1840-1949)歷史上重大事件、重要人物、著名烈士、著名英雄模范的重要文物;(十)反映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重大歷史事件、重大建設成果、重要領導人、著名烈士、著名英雄模范的重要文物;(十一)反映中國共產(chǎn)黨和其他近代黨派和團體的重大事件。具有重要價值的文物、愛國僑胞等社會名人;(十二)其他具有重要歷史、藝術、科學價值的文物。
三、三級文物評級標準
(1)反映中國各歷史時期生產(chǎn)力、生產(chǎn)關系、經(jīng)濟政治制度和社會歷史發(fā)展的重要文物;(2)反映一個地區(qū)、一個國家或一個時代的重要價值;(3)反映歷史事件或人物,對研究某一歷史問題具有重要價值的文物;(4)反映考古文化類型和文化特征的文物;(5)具有重要價值的民族和民間文物;
(六)歷史時期藝術水平和工藝水平較高但有損傷的作品;(七)古書中具有重要價值的善本;
(八)反映中國近代(1840-1949)歷史上重大事件、重要人物、著名烈士、著名英雄模范的重要文物;(九)反映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重大歷史事件、重大建設成果、重要領導人、著名烈士、著名英雄模范的重要文物;(十)反映中國共產(chǎn)黨和現(xiàn)代其他黨派和團體的重大事件。具有重要價值的重要人物、愛國華僑等社會名人的文物;(11)其他具有重要歷史、藝術和科學價值的文物。
四、一般文物定級標準
(1)反映中國各歷史時期生產(chǎn)力、生產(chǎn)關系、經(jīng)濟政治制度、社會歷史發(fā)展的文物;(2)具有一定價值的民族民間文物;
(三)反映歷史事件、歷史人物、具有一定價值的文物;(四)具有一定價值的古籍、資料等;
(5)歷代具有一定價值的生產(chǎn)、生活用具等;(6)歷代具有一定價值的藝術品、工藝品等;(7)其他具有一定歷史、藝術、科學價值的文物。
5、博物館、文物單位等相關文物收藏機構可以根據(jù)本標準對其文物收藏進行選擇和分級。當社會上其他散落的文物需要分級時,可以執(zhí)行。
六、本標準由國家文物局解釋。
附:一級文物定級標準示例
一、玉、石器 時代準確,質地優(yōu)良,具有特色和特別重要的藝術特別重要的價值;具有準確的出土地點、刻畫、記憶、識別或其他重要特征,可作為代際標準;具有明顯的地方特色,能代表文化類型、地區(qū)或車間的杰出成就;能反映民族關系和中外關系的代表作。
二、陶器 代表考古學的一種文化類型,其造型和裝飾具有特別重要的價值;確切的出土地點可作為代際標準;三色作品造型美觀,色彩鮮艷,具有特別重要的價值;紫砂器形狀完美,是古代和現(xiàn)代著名藝術家的代表性作品。
三、瓷器 時代的準確性在藝術或技術上具有特別重要的價值;在年齡或準確的出土地點可作為斷代標準;造型、裝飾、釉色可反映時代風格和豐富的民族色彩;著名瓷器、官方窯、民族窯的代表作。
四、銅器 造型精美,裝飾精美,能代表一定時期的工藝鑄造技術水平;確切出土地點可作為代際標準;銘文反映重大歷史事件、重要歷史人物或書法藝術水平;在工藝發(fā)展史上具有特別重要的價值。
五、鐵器 鋼鐵制品在我國冶鑄鍛造史上占有特別重要的地位;具有明確出土地點和特別重要價值的鐵文物;銘文、錯金銀、鑲嵌等精湛工藝的古代器具;歷代名人使用的鐵歷史遺物,或與重大歷史事件直接相關的鐵歷史遺物。
六、金銀器 工藝水平高超,造型或裝飾精美,具有特別重要的價值;時代、地點準確或著名,可以切斷金銀產(chǎn)品的標準。
七、漆器 代表一定歷史時期典型工藝品種和特點;造型、裝飾、雕刻工藝水平高超;著名工匠的代表作。
八、雕塑 金屬、玉、石、木、泥、陶瓷、繪畫、牙骨等具有鮮明時代特色和藝術風格的雕塑作品,具有特殊的重要價值。
九、石磚瓦 時代早,具有代表性的石刻;雕刻可作為斷代標準的雕像碑;能直接反映社會生產(chǎn)生活、生動美觀的石雕;技術精湛、內容豐富的肖像石;具有重大歷史價值或藝術價值的碑式墓志;文字或裝飾精美、歷史藝術價值特別重要的磚瓦。
十、書畫 元代以前比較完整的書畫;唐代以前第一尾都有年錢的寫本;宋代以前有作者或者年紀較大,書法水平較高;宋元時期有名錢或者無名錢,藝術水平較高;具有特別重要價值的歷代名人手寫;明清以來特別重要的藝術流派或著名書畫家。
十一、古硯 時代準確,質地好,遺跡稀少;造型和裝飾具有鮮明的時代特色,工藝水平高,涉及四大著名硯臺;出土地點準確,或流傳,制作精美,保存完好,可作斷代標準;歷代重要歷史人物使用過或題銘價值高;歷代著名工匠的代表作。
十二、甲骨 記錄的內容具有特別重要的歷史價值,龜甲、獸骨比較完整;刻字精美或有特色,能起到斷代作用。
十三、印章 具有特章、印章、封泥、符牌具有特別重要的價值;明清篆刻中主要流派或代表人物的代表作。
十四、錢幣 歷代硬幣、錢范和鈔票版本在中國硬幣發(fā)展史上占有特別重要的地位,具有特別重要的價值。
十五、牙骨角器 準確的時代在雕刻藝術史上具有特別重要的價值;反映民族工藝特點和工藝發(fā)展史;著名工匠或藝術家的代表作,以及歷史悠久的象牙制品。
十六、竹木雕 時代準確,具有特別重要的價值。竹木雕工藝史上風格獨特,可作為斷代標準;制作精美,工藝水平高;著名工匠或藝術家的代表作。
十七、家具 元代以前(含元代)的木制家具和精美的冥想工具;明清家具采用黃花梨、紫檀、雞翅木、鐵梨、烏木等珍貴木材制成,造型美觀,保存完好,工藝精良;明清時期制作精繪畫家具;明清時期和現(xiàn)代名人使用或具有重大歷史價值的家具。
十八、琺瑯 時代準確,特色鮮明,造型、裝飾、釉色、工藝水平高。
十九、織繡 時代和產(chǎn)地準確;能代表歷史時期具有特別重要價值的不同織繡品種的典型實物;色彩鮮艷,裝飾精美,具有典型時代特色;著名織繡工匠的代表作。
二十、古借善本 元前的碑貼、寫本、印本;明清時期著名學者、收藏家撰寫或整理在某一學科領域具有重要價值的稿件和抄本;明清時期著名學者、收藏家、具有重要學術資料價值的印本和抄本。
二十一、碑帖拓本 元代以前的碑文拓片;明代的整個拓片和罕見的拓片;初拓精本;原物重要且丟失,清代或現(xiàn)代拓片很少流傳;明清時期的精拓套帖;在清朝和清朝之前,有許多著名藝術家的重要問題。
武器 在武器發(fā)展史上,可以代表歷史階段的軍械水平;用于重要戰(zhàn)役或事件;歷代名人使用的具有特別重要價值的武器。
二十三、郵品 反映清代、民國、解放區(qū)郵政歷史代、民國、解放區(qū)郵政歷史、存量稀少的郵票和郵品具有特別重要的價值。
二十四、文件、宣傳材料 反映重大歷史事件的反映重大歷史事件,內容重要,意義重大;傳單、口號、宣傳畫、號碼、好消息;證書、獎章、紀念章等。
二十五、檔案文件 反映社會生產(chǎn)關系、經(jīng)濟制度、政治制度和土地、人口、領土變化、重大歷史事件、重要歷史人物事跡、圣旨、文件、書籍、奏折、專利、輿論、人民、土地、紅白合同、文件、書籍等官方檔案和民間文件,具有特別重要的價值。
二十六、名人遺物 已故中國共產(chǎn)黨著名領導人、民主黨著名領導人、愛國華僑領袖、社會活動家具有特殊重要價值的手稿、信件、題詞、題詞等。
注:二、三級文物定級標準的例子可以按一級文物定級標準的例子類推。